上海弘陸租賃與美國融資租賃業對比(二)
美國采用分散立法模式,即沒有專門的融資租賃法,而由各個法律部門綜合調整融資租賃法律關系。而我國既沒有專門的融資租賃法,現有的融資租賃規范又不夠系統和完整,導致了以下問題。一是租賃物的取回權問題。我國現行法規中沒有對實踐中頻繁出現的租賃物所有權和善意第三人的沖突解決機制以及出租人取回權的具體行使條件、程序和方法做出規定。二是融資租賃登記問題。我國目前缺乏融資租賃物所有權登記體系,導致出租人的所有權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三是承租人特殊資質適用于出租人的問題。我國許多法律、法規及規章仍固守物的歸屬和利用只限于同一主體的思維,例如將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的醫療器械融資租賃行為界定為“屬經營醫療器械行為的范疇”,并要求融資租賃公司“辦理《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上海弘陸物流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弘陸股份;股票代碼:430584),為行業內首家專業物流設備租賃的新三板公眾公司,專門從事進口叉車租賃服務。弘陸股份的業務以江浙滬為中心,輻射全國。2013年在蘇州設有分支機構,并計劃在2014-2015年在北京、南京、揚州、無錫、寧波等地設立分公司。弘陸股份將精心打造一個能提供叉車租賃服務,物流設備租賃、售后返租、物流設備規劃等全方位的綜合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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