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蓄電池充電至飽和時,電壓和電解液比重在2-3小時內基本不上升,并冒出大量氣泡,電解液比重達1.26,單格電壓達2.4V。
二、當單格電壓下降至1.7V,電壓表電壓41V(行駛加載),電解比重下降至1.18時應及時進行充電。
三、蓄電池充電終期時,用蒸餾水或比重為1.4的稀硫酸,調整電解液比重為1.26,并保持足夠的高度。蓄電池充電始末應作電壓電解液比重記錄。記錄將有助于蓄電池的維護和保障分析。
四、蓄電池勿近火源和熱源。充電完畢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上凡士林。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
五、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電池充電間通風設備必須良好,溫度不高于40℃,可以計算空氣流通量,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可以用下列公式計算:Q=0.05×I×N(其中Q:空氣流動量,I:充電末期充電電流,N:電池單體個數),應保證充電間內空氣流動量大于計算公式中的空氣流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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